(中央社)韓國三星集團會長李在鎔因在2015年三星子公司80億美元合併案中涉及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,去年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,但首爾法院今(5)日宣判,李在鎔無罪。檢方仍可上訴。

《路透社》報導,韓國檢方去年11月要求法院判處三星集團(Samsung Group)會長李在鎔5年有期徒刑。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,宣稱他和其他前高階主管是因相信合併案有助股東受惠而推動。

檢方仍可對這項判決提出上訴。

法院這項判決讓李在鎔免於再次入獄,他先前因賄賂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友人被判有罪,於2017至2021年間合計坐牢18個月。他在2021年獲得假釋,隔年再獲得總統尹錫悅特赦,使他得以正式接班三星集團會長職位。

韓國政府當時表示,需要李在鎔協助解決「國家經濟危機」。

在這起合併案中,檢方指控現年55歲的李在鎔和三星其他前高階主管違反韓國《資本市場法》(Capital Markets Act),好讓2015年三星物產(Samsung C&T)和第一毛織(Cheil Industries)合併案成真,粗暴犧牲少數股東利益為自身牟利。

在進行這起合併案之前,李氏家族及相關實體掌控第一毛織,而非三星物產。三星物產是集團旗艦公司三星電子(Samsung Electronics)的主要股東。

截至去年9月底,李氏家族及相關實體持有三星電子20.7%的股份。

韓國一些最大的企業集團至今仍被其創始家族掌控,長期以來,韓國民眾遊走於對財閥爆出的諸多醜聞感到憤怒,又不得不認可這些企業家族對國內經濟多有貢獻的情緒之中。

新聞來源 三星會長李在鎔涉會計詐欺操縱股價 法院判無罪(中央社) 延伸閱讀 三星罕見召開高層緊急會議,商討14年來晶片部門首次虧損,分析師:地緣政治是未來5年最大風險 韓國特赦三星李在鎔、樂天辛東彬等重要財經人士,期待解決國家經濟危機 為李在鎔量身打造假釋條件,昔日主張打擊財閥的文在寅為何自打耳光? 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!

責任編輯:陳昭宏 核稿編輯:翁世航